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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服務

      為維護遭遇親子或父母關係變動家庭之未成年人權利,及扶助父母永久或暫時分別居住且困難自行安排親子探視之家庭,提供「未成年子女監督會面交往」及「未成年子女監督會面交付」服務,服務過程以「安全維護」議題為主要服務焦點,包含對「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發展之維護」及「家庭暴力被害人人身安全之維護」,讓未成年子女得以在安全而中立的探視環境和未同住的父母持續維繫親子關係,並透過專業及敏銳覺察施暴一方對權力之操控,適時加強受暴一方的安全維護,並視與服務個案工作進展,評估輔以個案心理衛生議題、親職關係改善等服務之必要性。

【服務內容】

 ◆ 個案服務

執行「監督會面交往」與「監督會面交付」服務。「監督會面交往」即於服務時間內,使用放心園場地或其他經委託機關評估適合場地,執行監督服務人員須在場監督探視父母一方與未成年子女之親子互動;「監督會面交付」即於服務時間內,執行監督服務人員須在場監督未成年子女離開同住父母一方,並親將未成年子女交付給探視父母一方帶離開放心園,約定時間內,再由探視父母一方帶回未成年子女,執行監督服務人員再親將未成年子女交付回同住父母一方。

 ◆ 法律諮詢

協助父母及未成年子女了解司法權益及相關法律知能,包含探視權、兒少權利公約等。

 ◆ 方案倡導

在探視方與照顧方部分,在法院裁定之案件類型中, 因彼此可能仍存有情感或負面情緒之糾葛,有時會面會成為彼此角力的場合,故本會社工會以合作式父母之角度與觀點,嘗試提醒兒童權益觀點,藉此降低家長因彼此之情感糾葛與負面情緒對案主造成之影響,以共同為案主好為出發點,協助會面之進行。

 ◆ 團體及講座

針對服務對象觀察其需求,依需求辦理相關團體或講座課程,協助促進其提升親職知能、友善父母概念或提供失婚情緒支持。

 ◆ 資源連結

針對服務對象之需求評估,並提供相關家事商談或心理諮商之資源,追求服務對象最佳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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